根据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和我市当前新冠疫情防控要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报名条件审核工作将以邮箱报送审核资料的方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20年度首次报名因疫情影响延期至2021年度考试且三科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详见附件2,请考生对照附件所列名单,查寻自己是否需要审核,未在名单中的考生不需审核)。 二、审核时间 2021年11月10日至19日。 三、审核方式 请考生对照附件2审核人员名单,按照个人信息中所标注的邮箱地址,以电子版(资料扫描件)的形式,通过邮箱报送审核资料。 四、审核资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海外学历需要报送教育部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遗失可通过“学信网”申请个人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并报送;具备中级经济师、审计师、统计师资格的,报送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3.《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现场报名考生信息表》扫描件(详见附件1,请考生将报名信息表下载填写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后以电子扫描件报送)。 五、注意事项 1.2019年度报名成功的考生,无论当年度成绩合格与否,均不再参加审核。 2.2020年度首次报名但未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待三科全部通过后,再行安排考后审核。 3.2021年度报名成功的考生,不参加审核。 4.应参加审核考生如果在报名时已经提前准备好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也可做为审核资料使用。 5.本次审核与报名点无关,不影响发证规则,具体发证时间另行公布。 6.邮件主题必须以“姓名+准考证号”的形式发送,否则,不予受理。同时,请考生认真核对有关信息,避免重复发送。本次审核是否通过,均通过邮件形式回复考生。 咨询电话:0311-86689404(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石家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