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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审核的通知

时间:2020-02-27     【原创】   阅读

广大考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

将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由报名时现场审核调整为成绩公布后审核。即:考生确认自身符合报名条件,同意报名系统报考承诺后,自行在网上完成报名。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的考生向考试所在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上报财政部。

考生对报名时填报基本情况、照片和其它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并将其列入会计行业失信人员。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和其他事项继续按《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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